董事会哪肯
司空烁倒也没拿乔,顺势开出交换条件。
七年这么长,他不可能把两人的来往一直瞒得滴水不漏,更藏不住自己对她那点心思。
司空烁当然不干。他进这行本来就是为了柏川璃,可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合约期内不得恋爱,不得与粉丝有任何私下接
,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约,公司有权单方面削减资源、追加违约金,甚至直接雪藏。
别的不说,司空烁对自己在柏川璃面前有几分定力,心里还是清楚的。
歌可以低价授权给公司,但合约这边,他寸步不让,铁了心要自由。
别说确定恋爱关系了,就算只是跟异
走得近一点,只要没提前跟经纪人报备,都得被叫去喝茶。
这行当乱得很,
包公司收完培训费就跑路,野鸡厂牌拿着假合同骗人签卖
契。
就算真出了
,签的也不过是下一份卖
契。
司空烁被选进出
组、正式成团之前,公司照例拿了一份七年长约给他签,合同里还附了一堆霸王条款:
粉丝和狗仔都不是吃素的,万一哪天被扒出来,脏水全泼到她
上,他后悔都来不及。
可这份赌注的代价,往往比他们想象的要长得多。
且不说练习生熬上几年也未必等得到一个出
位,多少人练到公司没了耐心、自己也耗光了心气,最后还是得灰溜溜地收拾东西走人。
制作
正为出
曲的事愁得焦
烂额,偶然听了司空烁的作品,眼睛都亮了。
只签业务约,不签全经纪约,私生活不归公司
。
可团要运作,专辑得填满,回归得排期,舞台得有的唱。
出
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的团
活动和行程,不得以个人发展为由拒绝。
他手里攥着他们最缺的东西――歌。
抢抢不来,弃了又舍不得,老油条们只好
着鼻子坐回谈判桌上。
这年
好歌搁哪儿都是稀缺货,自家养的词曲班底写不出能用的,去外面买又贵得肉疼。
上
本来想直接把歌收进自己口袋,可司空烁早就留了后手。作品完成的第一时间就
好了版权登记,歌曲小样、编曲工程文件一应俱全,时间、署名、权属清清楚楚。
与其整天提心吊胆地藏着掖着,不如从一开始就别让一纸长约绑住手脚。
旋律抓耳,结构干净,不靠那些花里胡哨的rap词
凑时长,拿来当正规专主打都够格。
艺名及基于艺人形象产生的相关权益归公司所有。
可司空烁还真有这个底气。
更狠的是,合同里还埋了一条优先续约权。公司只要在到期前三个月发一纸通知,就能再把人拽回来绑上三年。
可就是这么一家扒
公司,在圈里居然还算排得上号的正规军。
公司的高层们正铆足了劲想捧一个当家男团出来,好拿他们赚的钱去给自己盖大楼。
于是司空烁把要求摆到了桌面上。
所以每年削尖了脑袋往里挤的年轻人照样一抓一大把,谁都赌自己能熬出
,赌公司哪天良心发现,肯把资源砸到自己
上。
合约期砍短,到期不续。
合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约或退出组合,违约金按培训投入的倍数逐年递增。
此话一出,负责跟他谈合约的经纪总监当场就炸了锅。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恨不得把人从小
一直拴到三十岁。
跟这些牛鬼蛇神一比,他们这儿好歹还有套完整的练习生
系、像样的师资力量,也确确实实捧出过几个叫得上名字的艺人。
想抄,门都没有。
七年是行规,一个还没出
的练习生,凭什么讨价还价?
公司有权
据经营需要单方面调整艺人的定位、组合归属和活动安排。
按照行业惯例,偶像团
首签一般是七年。
所有演艺收入由公司统一支
,艺人对支
方式不得提出异议。